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09-11 06:40:01
大理寺管理囚禁的部门,具体来说,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专门负责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城徒刑以上的案件,对于徒刑、流刑以上的案件,还得交刑部复核,死刑由皇帝复核。
唐前期,大理寺所能处理的只是在京百官司官吏和“非籍贯在京”的普通百姓所犯的徒以上的罪案,其余徒以上罪案由河南府、京兆尹负责。
唐后期,从广德元年起,案件都必须先经过大理寺正断,刑部详覆之后,再以奏状向皇帝报告,最后皇帝将案件及大理寺、刑部的意见出付中书门下商量处分。
大理寺也由唐代前期的两京地方司法机构成为皇帝处理天下奏狱的具体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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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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