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是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向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
其内容主要包括:
国际运输;
国际旅游;
跨国银行、国际融资公司及其它金融服务;
国际保险和再保险;
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电脑及资料服务;
国际咨询服务;
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
国际电讯服务;
广告、设计、会计管理等项目服务;
国际租赁;
维修与保养、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
国际视听服务;
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服务;
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
其他官方国际服务等。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
按贸易内容分为:
服务贸易,加工贸易,商品贸易,一般贸易。
(2)跨境支付服务贸易扩展资料:
服务贸易的4个标准
双方的观点严重对立,长期相持不下。为了打破僵局,印度曾经提出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的4个标准。
服务和支付的过境流动;
目的的具体性;
交易的不连续性;
有限的服务时间。
1988年的蒙特利尔会议接受了印度的意见,既肯定服务贸易包括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但同时又明确规定,只有生产要素的流动目的明确、交易不连续和持续时间有限”的前提下,才能视为服务贸易。这就明确把国际直接投资和移民排除在服务贸易的范畴之外。最终,乌拉圭回合协议把服务贸易定义为:
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提供服务;
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消费者提供服务;
一缔约方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的商业存在而提供服务;
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
显然,这一定义是和巴格瓦蒂等学者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参考资料:国际贸易-网络 服务贸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