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销售商品时,欠国家增值税增加,而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增加放贷方,因此会计分录时销项税额要记在贷方。 增值税有进项税和销项税之分,用销项税减去进项税才是你本期应纳的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的含义就体现在这里。 进项税=买价*税率 销项税=售价(用买进的货物生产出的应税产品的售价)*税率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所以增值税=(售价-买价)*税率(增值税税率)。
写出会计分录,计算出销项税额处置生产线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万 累计折旧 50万 贷:固定资产——生产线 250万 借:银行存款 200万 营业外支出—资产转让损益 29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额)29万(200/1.17*0.17) 处置汽车 借:固定资产清理 60万 累计折旧 10万 贷:固定资产—汽车 70万 借:银行存款 50万 营业外支援——资产转让损益 17.26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万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额) 7.26万(50/1.17*0.17) 3.销售白酒(假定钱货两清) 借:银行存款 35 100 贷老和迅: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额) 5 1000 收包装物押金 借:银行存款 1 170 贷:其他应付款 1170 (另:白酒还要缴纳消费税,产品成本月末再一次结转) 4、借:原材料 20 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额) 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额) 3 060 营业外收入 2 340 5、借:应付账款 40 000 营业外支出 1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额) 8 500
会计分录中的销项税额应该在哪一方1、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不用做帐务处理;销项大于进项,才做帐转出。 2、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档案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和“转出多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科目。 (1). 月末,如果有留抵税额,企业应将本月多交棚渣的增值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 如果有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销售产品的会计分录为什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贷方,不是已经交了吗?购入材料时,应交税金(进项税)在借方 销售产品时,应交税金(销项税)在贷方 进项抵销项 进项税大,留作下期抵扣 销项税大,就要交增值税。
会计分录中……卖自己的东西获得的销项税额是在借方还是贷方呢?在贷方 销售产品,会计分录为一般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什么时候在贷方,什么时候在借方?
销项税额在发生销售的时候记在贷方。 发生销售退回的计在借方。
会计分录的某项贷方余额是不是记在贷方我感觉应该是 转到借方
请问为什么进项税额在借方而销项税额在贷方?能说下原理嘛,感觉好混乱进项税为什么记在借方,而销项税记在贷方: 因为进项税额是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税费,销项税额是购买方支付给企业的税费;进项税在借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减少,销项税额在贷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增加。 应交税费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此科目核算。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应缴扣的税金;借方记减少,登记实际缴纳的税金;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纳的税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多缴侍此纳的税金和尚未抵扣的税金。 4、明细账户:按应缴纳的税费进行明细核算。
普通发票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在会计分录中体现吗体现,只不过因为纳税人的性质不同,而体现方式不一样。一般纳税人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时候,会计分录要做增值税销项税额吗?还是不设专栏?小规模纳税人销项税额不做专栏核算,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可以了,月末贷方余额是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