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您的朋友的案件涉及了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所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不到判决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规定,当事人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请求不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经案件承办部门审核理由正当且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可不在互联网公布。
隐私案件主要涉及个人、夫妻、家庭的不宜告人或公开的生活私事,如恋爱史、婚姻史、夫妻生活、生理缺陷等。例如,离婚案件,强奸案件。
商业秘密(Business Secret),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7)铁路判决书扩展阅读:
一、审判文书公开
审判文书公开是法院系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迈出了关键一步。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强化监督,防止司法权滥用。通过互联网及时、全面公布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在国际司法领域已是大势所趋,其优势在于发布速度快,覆盖面广,便于查阅,既高效回应社会关切,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不公开审理
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所谓不公开即不允许群众旁听,不允许记者采访报道,但对当事人仍要公开进行。在我国,审判公开是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
但是以下几类案件不得公开审理:
1.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宣告判决时仍要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