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教師生活補貼政策按照「省級兼顧推動、市縣自立履行」的原則構造履行,市、縣兩級當局是落實政策的義務主體。均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一年按12個月打算。所需資金由市縣財務承擔,省級財務經由過程轉移付出分類賜與獎補支撐。對原43個國度會合連片特困縣,省級財務持續兼顧資金,對比中心獎補辦法賜與支撐。對其他13個原國度扶貧開辟任務重點縣,省級財務持續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打算,按所需經費50%的比例賜與獎補。上述縣(區)以外的其餘縣(市、區)履行政策所需資金,由市(區)、縣(市、區)自行籌措,省級財務經由過程加大年夜一般轉移付出力度的方法賜與支撐,不再安排專項獎補資金。
履行都會教師生活補貼政策後,各地原出台的遙遠地區教師相幹補貼政策等應當持續履行,不得因履行生活補貼政策而撤消或降落補貼標準,不得增加都會教師合法的工資福利待遇。
我省請求,各市(區)要領導縣(市、區)單方面摸清當地區都會教師步隊情況,結合現實科學斷定具體補貼範疇跟東西、檔次標準、發放情勢等。各縣(市、區)要樹破健全「按艱巨遙遠程度分檔補貼」機制,制訂差別化的補貼檔次及標準,重點向村小學跟修養點傾斜、向前提艱巨地區傾斜,避免均勻主義,壹直晉升都會教師待遇。
各縣(市、區)要將都會教師生活補貼按月直接發放到教師團體工資賬戶,增加旁邊環節;樹破以身份證信息為基本的申領信息庫,履行實名制管理,並靜態監控補貼人數、補貼標準跟發放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