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帶上地鐵的東西有那些

提問者:用戶O09ia7N3 發布時間: 2024-12-11 09:38:29 閱讀時間: 3分鐘

最佳答案

1、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錘、斧、錐、鏟、鍬、鎬等東西,矛、劍、戟等,以及內其他可形成人身被刺容傷、割傷、劃傷、砍傷等銳器、鈍器。

2、對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個(含)以上打火機,10盒或200根(含)以上磷寸,以及其他包裝上帶有易燃、易爆等傷害化學品標記或提示信息的壹般用品類,如花露水、洗甲水、髮膠、摩絲等也作了禁帶規定。

3、2015年5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頒布了《北京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以後乘坐地鐵、城鐵時除了槍支槍彈、控制刀具、彈藥、爆破東西、酒精等法律、法計規定的犯禁物品以外,《目錄》重要增加了部分不屬於法律、法計規定的犯禁物品,但存在一定的殺傷性跟傷害性的物品,包含有可能迫害大年夜眾保險跟運營保險的生活、出產用品也歸入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範疇。

(8)成都地鐵犯禁物品包含哪些擴大年夜瀏覽

地鐵是鐵路運輸的一種情勢,指在地下運轉動主的都會軌道交通體系;很多此類體系為了共同構築的情況,並考量制作及營運本錢,可能會在都會核心以當地區轉成空中或高架路段。地鐵是涵蓋了都會地區各種地下與地上的路權專有、高密度、高運量的都會軌道交通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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