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高鐵或者飛機不能帶什麼

提問者:用戶MDGX 發布時間: 2024-12-14 01:34:15 閱讀時間: 3分鐘

最佳答案

1、鐵路進站乘車禁止跟限制攜帶物品: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槍彈類(含重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種配用槍彈(含空包彈、戰鬥彈、測驗彈、鍛練彈);氣槍、獵槍、活動槍、麻醉注射槍等平易近用槍以及各種配用槍彈;道具槍、仿真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平易近兵、射擊活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槍彈的,按照國度法律法則有關規定操持,並嚴格履行槍彈分別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旌旗燈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藥;火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東西;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種煙花爆仗以及黑火藥、炊火藥、導火線等炊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含機器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安裝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控制刀具;控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主人身保險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緊縮氣體跟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噴鼻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跟無機過氧化物。

五、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化性、放射性、感染性、傷害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藥(含滅鼠藥、殺蟲藥);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化性物品。

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感抱病病原體;《鐵路傷害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傷害物品以及不克不及判明性質可能存在傷害性的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迫害列車運轉保險或大年夜眾衛生的物品

可能干擾列車旌旗燈號的強磁化物,有激烈安慰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植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大年夜眾衛生的物品,可能破壞或許污染車站、列車效勞設備、設備、備品的物品。

七、限量攜帶以下物品

不超越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越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氛圍清爽劑等自噴壓力容器;保險磷寸2小盒;壹般打火機2個。

八、其他禁止跟限制旅客攜帶物品按照國度法律、行政法則、規章規定操持。

九、違規攜帶上述物品,按照國度法律法則的規定處理。

2、《中公平易近用航空保險檢查規矩》附件一:《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許託運的物品》

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或許託運的物品包含:

(一)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重要零部件),包含:

1、軍用槍、公事用槍: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平易近用槍:氣槍、獵槍、活動槍、麻醉注射槍、發令槍等。

3、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等。

4、軍器、警械: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國度禁止的槍支、械具: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電擊器、防衛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包含:

1、彈藥:炸彈、手榴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旌旗燈號彈、催淚彈、毒氣彈跟槍彈(空包彈、戰鬥彈、測驗彈、鍛練彈)等。

2、爆破東西:火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體系、爆破劑等。

3、炊火製品:禮花彈、煙花、爆仗等。

4、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控制刀具:指1983年經國務院批准由公安部頒佈履行的《對部分刀具履行控制的暫行規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含匕首、三棱刀(包含機器加工用的三棱刮刀)。

帶有自鎖安裝的刀具跟形似匕首但長度超越匕首的單刃刀、雙刃刀以及其余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等。少數平易近族因為生活習氣須要佩帶、利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屬於控制刀具,只准在平易近族自治處所銷售、利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含:氫氣、氧氣、丁烷等瓶裝緊縮氣體、液化氣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水燃燒物品。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噴鼻油等易燃液體;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易燃固體;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等各種無機、無機氧化劑。

(五)迫害品:包含氰化物、劇毒農藥等劇毒物品。

(六)腐化性物品:包含硫酸、鹽酸、硝酸、有液蓄電池、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迫害飛翔保險的物品,如可能干擾飛機上各種儀錶正常任務的強磁化物、有激烈安慰性氣味的物品等。

(九)國度法律法計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

(4)高鐵飛機擴大年夜瀏覽

1、乘機行李定義

旅客在遊覽中為了穿着、利用、舒服或便利的須要而攜帶的物品。如不其余的規定還包含了託運轉李跟隨身攜帶物品。託運轉李的分量每件不克不及超越50公斤,體積為40×60×100厘米。

每位旅客的收費行李額(包含託運跟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的優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事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收費行李額。

2、乘機收費隨身攜帶物品

在遊覽時期可能收費自行攜帶零碎小件物品乘機。航空公司對體積及分量無限制。每人可攜帶一件物品,每件的體積不超越20×40×55厘米,分量不超越5公斤。優等艙旅客可能攜帶兩件五公斤。打火機、液體、刀具等不得作為隨身攜帶物品帶上飛機。

不容許在託運轉李中夾帶鋰電池,只可能隨身攜帶團體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安裝(手錶、打算器、拍照機、手機、手提電腦、跟便攜式攝像機等)。對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備用電池每人限帶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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