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行為規範十要十不準內容

提問者:用戶Vwemt5Hm 發布時間: 2024-11-05 22:25:02 閱讀時間: 3分鐘

最佳答案

1.十要:

一要遵紀守法,依法執教,單方面貫徹國度教導目標;

二要遵守教導法則,履行本質教導,促進老師單方面、主動、安康開展;

三要虔誠教導奇跡,志存高遠,愛崗敬業,樂於奉獻;

四要保護老師保險,保護老師合法權利;

五要關愛尊敬老師,同等公平對待老師,做老師良師益友;

六要知榮明恥,嚴於律己,言傳身教,言語標準,舉止文化,為人師表;

七要謹嚴治學,當真備課上課,細心修改功課,全心領導老師,保證修養品質;

八要尊敬家長,按期家訪,促進家校相同跟諧;

九要廉潔從教,據守高貴情操,自發抵抗有損於教師抽象的不良行動;

十要畢生進修,與時俱進,壹直進步教書育人的才能程度。

2.十不準:

一、不準有與黨跟國度法坦政策規律不一致的言行;

二、不準向老師傳播有害身心安康的頭腦跟信息;

三、不準無合法來由不平從黌舍任務安排;

四、不準遲到、遲到,隨便調課、停課、曠課,在課堂上利用通信東西或抽煙;

五、不準在任務時光內上彀聊天、玩遊戲、辦私事等,做與教導修養任務有關的變亂;

六、不準違規減輕老師課業包袱,以分數作為評價老師的唯一標準;

七、不準諷刺、諷刺、鄙棄老師;

八、不準動員、逼迫老師轉學、休學、退學;

九、不準在考察、評優、進級、晉升中,作弊作假、拉選賄選,欺騙構造;

十、不準從狹小好處出發,發牢騷、泄私憤,拉幫結派,鬧不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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