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芬蘭廚師任務,須要操持芬蘭居留容許,簽證弗成。操持芬蘭居留容許,要帶護照、身份證、請求表等到芬蘭駐華大年夜使館操持。所需材料如下:
⑴ 填寫完全並簽名的請求表(OLE_TY1)兩份。
⑵
居留容許請求表的照片附加頁兩頁(OLEL_PK),並附兩張近來半年的護照照片貼於表內,不克不及用訂書釘釘在請求表上。
⑶
有效護照並簽字,兩張護照首頁複印件,如護照內有其他國度簽證,需供給兩張簽證頁複印件。
⑷
由僱主方出具的任務約請信或任務闡明,原件及兩份複印件,寫明請求者的工資待遇,停留時光跟職責範疇等外容,並約請人的簽字。
⑸
由僱主向芬蘭職業介紹部分提交材料(TEM054)的複印件兩份。
⑹
經過公證跟交際部領事司認證處認證的最高學歷證明,原件及兩份複印件。
⑺
假如請求人在芬蘭將從事技巧任務,如廚師,焊工,護士等技巧性任務,須要提交經過公證跟交際部領事司認證處認證過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兩份複印件。
⑻
假如請求人現在有任務或曾經有任務經歷,須要提交經過公證跟交際部領事認證過的任務證明或任務經歷證明,原件及兩份複印件。
⑼
廚師須要提交體檢證明,並做公證跟交際部領事司認證,原件及兩份複印件。
臨時居留容許請求必須本人向芬蘭駐華使館提出。臨時居留容許請求的決定由芬蘭移平易近局做出,芬蘭駐華使館無法向請求人供給諮詢效勞。待臨時居留容許卡達到芬蘭駐華使館後,使館會告訴請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