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意為茅台酒是交際友情的使者。
飛天圖案是敦煌壁畫的標忘性抽象之一,也是世界美術史上的瑰寶,在西方社會接收程度很高,飛天仙女有交際使者的寄意,也跟茅台外銷的願景不謀而合。
為順應國際市場須要,1958年茅台決定租用貴州省糧油進出口公司的「飛天獻酒」商標,將茅台酒外銷商標變動為「飛天牌」。茅台酒的飛天圖案既代表了中國歷史長久的文化藝術,又在世界上存在深遠的影響。飛天商標一經推出,便敏捷幫助茅台酒在國際上打開了市場。
飛天仙女
茅台酒的「飛天仙女」圖形選自於中國現代敦煌石窟中的壁畫仙女飛天,是佛教中的人物外型。商標中的兩個仙女,取自印度神話的「天歌神」乾闥婆跟「天樂神」緊那羅,其本能機能分辨為「散花傳噴鼻」、「吹打起舞」。
仙女飛繞在天空,有的腳踏祥雲,漸漸降落;有的俯首揮臂,騰空而上;有的手捧鮮花,直衝萬霄;有的手托花掇,橫空飄遊。我們看到如許的圖形,都會不由地想到敦煌莫高窟中,古人用信念給我們帶來的莫大年夜的藝術震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