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條件才可以退個人所得稅

提問者:用戶fWa4Qzoj 發布時間: 2024-11-28 09:34:53 閱讀時間: 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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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種情況下可能退團體所得稅只有因為平常扣除缺乏或未申報扣除等原因招致多預繳了稅款,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稅額多少,都可能請求退稅。現實中,一般有7種情況可能產生退稅。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缺乏6萬元,但平常預繳過團體所得稅的。舉個例子:小明1月付出工資1萬元、團體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不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全年看,因納稅人年收入額缺乏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90元稅款可能請求退還。2、2020年度有符合享用前提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不申報扣除的。舉個例子:小王每月工資1萬元、團體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能每月享用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後代教導專項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預繳環節未填報,使得打算個稅時未減除後代教導專項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其在年度彙算時填報了相幹信息後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後全年應納個稅360元,按規定其可能請求退稅720元。3、因年中賦閑、退職或許部分月份不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後代教導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貿易安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舉個例子:老李於2020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團體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後付出基本養老金。假設不專項附加扣除,1-8月預繳個稅720元;後4個月基本養老金按規定免徵個稅。全年看,該納稅人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彙算足額扣除後,該納稅人可請求退稅600元。4、不任職受雇單位,僅獲得勞務待遇、稿酬、特許權利用費所得,須要經由過程年度彙算操持各種稅前扣除的。5、納稅人獲得勞務待遇、稿酬、特許權利用費所得,年度旁邊實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實用稅率的。舉個例子:小趙每月牢固一處獲得勞務待遇1萬元,實用20%預扣率後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賬,全年勞務待遇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後,實用3%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1080元。因此,可請求18120元退稅。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用或許未足額享用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團體所得稅優惠等。7、有符合前提的公益慈悲奇跡捐獻付出,但預繳稅款時未操持扣除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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