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應領先確認一下你所說的老公司付出勞務待遇能否代扣代繳了團體所得稅。其次應按全年獲得的勞務待遇合計按80%作為團體勞務待遇收入額與12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併作為全年團體綜合所得打算個稅。
實操打算公式為:
本人全年綜合所得應繳團體所得稅2月份工資薪金所得+1至12月份勞務待遇所得合計*(1-20%)-6萬元-12月份當月團體專項扣除額-全年專項附加扣除-其他符合國度政策規定的其他扣除。
團體昔時應補退稅額人全年應繳個稅額-昔時已預繳個稅額(工資薪金預繳個稅+勞務待遇預繳個稅)。
據此分以下多少種情況停止分析能否可能退稅:
第一,假如1-12月份獲得勞務待遇時,付出單位未代扣代繳團體所得稅,不只不克不及退稅,很可能還會補稅,這取決於本人獲得勞務待遇多少。根據最新個稅豁免政策在團體獲得全年綜合所得缺乏12萬元,或無論收入多少,其補稅額不超越400元的,無需彙算也不須要補稅,但付出單位,也就是扣繳任務人未依法停止預扣預繳的除外。
第二,假如1-12月份獲得勞務待遇時,付出單位為代扣代繳了團體所得稅,直接套用上述實操公司即可操持退稅。具體操持退稅時,可經由過程團體app自行操持,也可能委託現在的任職單位代為操持,也可能請涉稅專 業效勞構造、其他單位跟團體代為操持年度彙算退稅。
法律根據:《中華國平易近共跟國團體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 住平易近團體獲得綜合所得,按年打算團體所得稅;有扣繳任務人的,由扣繳任務人按月或許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須要操持彙算清繳的,應當在獲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操持彙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分制訂。
住平易近團體向扣繳任務人供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任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住平易近團體獲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待遇所得,稿酬所得跟特許權利用費所得,有扣繳任務人的,由扣繳任務人按月或許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操持彙算清繳。
第十二條 納稅人獲得運營所得,按年打算團體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許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外向稅務構造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獲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操持彙算清繳。
納稅人獲得本錢、股息、紅利所得,財富租賃所得,財富讓渡所得跟偶爾所得,按月或許按次打算團體所得稅,有扣繳任務人的,由扣繳任務人按月或許按次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