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對境外旅客在退稅定點市廛購買的隨身攜運出境的退稅物品,按規定退稅的政策。
可享用退稅政策的物品範疇包含:打扮、鞋帽、化妝品、鐘錶、細軟、電器、醫療保健及美容東西、廚衛器具、傢具、空調、電冰箱、洗衣設備、電視機、拍照(像)設備、打算機、自行車、文具、體育用品等,共21個大年夜類324種
食品、飲料、生果、煙、酒、汽車、摩托車等不克不及享用退稅。
(3)什麼時間須要機場退稅擴大年夜材料:
退稅前提
(1)在退稅定點市廛購買退稅物品,購物金額達到起退點,並且按規定獲得退稅請求單等退稅憑據。
(2)在離境港口操持離境手續,離境前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花費。
(3)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越90天 。
(4)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託運出境。
(5)所購退稅物品經海關驗核並在退稅請求單上籤章。
(6)在指定的退稅代辦機構操持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