摺疊電動車能否帶上地鐵各個都會規定差別,以杭州市為例,摺疊電動車分量回不超越30千克,體積不大年夜答於0.15破方米的可能帶上地鐵。
根據《杭州地鐵乘客守則》:
第十一條 乘客攜帶的物品分量不得超越30千克,體積不得大年夜於0.15破方米,長、寬、高之跟不得超越1.8米,並不得影響其他乘客乘車。
第十三條 乘客不得攜帶風箏、充氣氣球、自行車(有保險包裝的摺疊自行車除外)以及影響地鐵運營秩序跟危及乘主人身保險的物品進站、乘車。
(2)摺疊自行車能帶入軌道交通擴大年夜瀏覽
《杭州市都會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三十八條 進入都會軌道交通車站的人員應當接收、共同保險檢查。對拒不共同檢查或攜帶禁止攜帶物品進站的乘客,運營單位應當拒絕其進站或責令其出站;對強行進站或拒不出站、搗亂大年夜眾秩序的人員,運營單位報告公安構造依法處理。
第三十九條運營單位應當按期對都會軌道交通停止保險出產檢查,對運營情況停止保險評價,及時發明並打消保險隱患,保證都會軌道交通的保險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