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鐵色狼為何被判「重刑」

提問者:用戶zbX4dKQJ 發布時間: 2024-12-12 04:19:13 閱讀時間: 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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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地鐵五號線上用下體頂蹭女乘客,面對受害人回首注視仍不肯將下體移開,還順從抓捕咬傷平易近警,三十齣頭的楊華平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強迫猥褻罪、妨礙公事罪判處1年3個月。

警方還提示女性也有取證認識,可能尋求身邊大年夜眾幫助作證,或先留下同車乘客聯繫方法,供給給警方幫助考察,切勿只將反應情況的照片或視頻發在網上後就不聞不問,公安構造處理此類案件時需與拍攝市平易近聯繫懂得情況,上傳網路後不聞不問的做法現實上增加了辦案時光。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許在大年夜眾場剖析心裸露身材,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收禁;猥褻智力殘疾人、精力病人、不滿14周歲的人或許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收禁。

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鉗制或許其他方法強迫猥褻、淩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聚眾或許在大年夜眾場合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按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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