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拆遷賠償

提問者:用戶LNVU 發布時間: 2024-12-14 05:36:05 閱讀時間: 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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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那裡的建立局是統一都給500么?假如是的話那你也不辦法,只能做釘子戶叫高拆遷費了,假如只是給你們500,那就是不公平的了,你們完全可能去外地當局或許法院提起上訴!打算中的鐵路外沿線三十米之內為鐵路建立永久性用地,地皮弗成能返還了。而其余的施工用地則是在施工結束後要歸還給農夫恢復利用的,這屬於常設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與常設用地的補充標準固然是弗成能一樣了。 永久性徵用地皮實用《地皮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地皮的,按照被徵收地皮的原用處賜與補充。 徵收耕地的補充費用包含地皮補充費、安頓補貼費以及地上附著物跟青苗的補充費。徵收耕地的地皮補充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均勻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頓補貼費,按照須要安頓的農業人口數打算。須要安頓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均勻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打算。每一個須要安頓的農業人口的安頓補貼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均勻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頓補貼費,最高不得超越被徵收前三年均勻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地皮的地皮補充費跟安頓補貼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地皮補充費跟安頓補貼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地皮上的附著物跟青苗的補充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都會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度有關規定交納新菜地開辟建立基金。 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付出地皮補充費跟安頓補貼費,尚不克不及使須要安頓的農夫保持原有生活程度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平易近當局批准,可能增加安頓補貼費。但是,地皮補充費跟安頓補貼費的總跟不得超越地皮被徵收前三年均勻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開展程度,在特別情況下,可能進步徵收耕地的地皮補充費跟安頓補貼費的標準。」 而常設用地,則只有徵用時期的徵收前三年均勻年產值按年打算的補充,跟恢復耕耘時期的補充(一般是二年,第一年的補充是年產值的50%,第二年是25%)。 至於佔用平易近房,則根據以上原則,由處所當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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