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科技研發與利用、新型材料、生物製藥、工程計劃、美術計劃、動漫創意、文化傳播、電子信息等業態的科技型、創新型企業跟其他有利於新城區經濟構造優化進級的企業;
2、存在較好潛伏經濟效益跟社會效益的商貿物流、現代效勞業跟以電子信息技巧為手段停止研發運營的企業;
3、在校級或以上創業大年夜賽中獲得獎項的項目,尤其鼓勵擁有各種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的項目。創辦的企業跟項目必須符合國度相幹法律、政策規定,並且存在明白的創業意向跟創業打算;
4、特困大年夜老師自立創辦企業可恰當放寬入駐前提。
5、入駐3個月內實現吸納大年夜老師賦閑任務,並保證入駐後每年每10平米安頓1名大年夜老師賦閑或見習的。
6、符合以下前提的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可請求入駐:可能供給合適大年夜老師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並在創服核心停止科技研發的;入駐3個月內實現吸納大年夜老師賦閑任務,並保證入駐後每年每10平米安頓1名大年夜老師賦閑或見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