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起首告抄訴這個是可襲以的。海鐵聯運在海外興旺國度曾經歸入船公司的運價體系中,在中國這種海鐵聯運不興旺的國度現在只能把鐵路當成公路運輸的調換物。我認為的原因:一、中國當局鐵路的把持,所以很多海外的船公司無法跟鐵路打交道。二,鐵路軌制太過掉落隊,出了成績不須要對貨主負義務,所以船公司一般很少敢把鐵路運輸歸入本人的運輸協定下,出了事全要本人擔。所以FOB條目並且利用鐵路聯運的貨物只有是船公司可能接收鐵路的話是完全不成績的。現在中海外鄉的多少家船公司是可能接收的,比方中海,中遠等,但海外的船公司就很少。